问询问题
文峰光电:股权集中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亲属在发行人任职及持股情况、股份限售安排、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特殊利益安排;未将实际控制人亲属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及是否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监管要求;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选定依据、是否均为在职员工、入股价格公允性、出资来源、是否存在出资份额代持或特殊利益安排;未将盛峰合伙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依据,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减持安排是否符合监管规则,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公司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措施及有效性;保荐机构和律师还需对照北交所1号指引1-15核查股权集中企业治理有效性、内控规范性与独立性,并核查徐文利与陈豪资金往来是否涉及股份代持、资金体外循环等异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