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能源科技:公司经营独立性及控股股东体系内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产人员混同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6-01-29 · 中止
公开摘要
问题3要求发行人就公司经营独立性分项说明:(1)同业竞争事项,包括七星华电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收入、毛利规模及占比,与发行人相关业务比较情况,按照《北交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1-12说明不构成同业竞争的依据,后续避免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措施及有效性;智慧能源售电业务规模、范围、特点及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量化依据,相关资产、业务未来安排及避免重大不利影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可执行性;光能科技与发行人从事相似业务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资产、人员、业务转移至发行人的交易过程、对价、决策程序,说明交易是否合规、公允及同业竞争是否彻底解决。(2)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包括关联交易内容、商业机会取得方式、定价依据及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市场价格比较,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未履行情形;关联交易必要性、规模与关联方经营能力匹配性、是否影响独立性、是否依规履行决策程序及未来关联销售金额和占比趋势。(3)员工工资社保代发代缴事项,包括各期由关联方、其他第三方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及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相关主体、员工数量、金额,是否存在代发代缴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结算方式,是否存在相关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影响独立性,规范措施及完成规范时点。(4)资产共用情形,包括与京东方共用信息系统、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具体类型、数量、背景、起始时间、费用分担方式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代垫成本费用,发行人是否依赖京东方集团技术成果,是否影响财务、管理、技术独立性,以及整改措施、执行情况、交易真实性公允性、资产权属和使用能否明确区分。(5)整体独立性,包括发行人与京东方及其关联企业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技术、商标商号、专利、软件著作权、销售、采购等方面的合作与区分,是否存在合署办公、资产或人员混同、关键岗位交叉任职、相互代垫成本费用、重大依赖或让渡商业机会,是否具备独立持续经营能力,以及京东方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机制是否影响发行人业务、采购、投资、资金使用等独立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