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能之光:赣州项目投资合同、厂房收购义务及关联交易/担保披露充分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5-08-05 · 注册

公司名称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能之光
审核编号
87371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349页、第355页、第356页、第357页、第358页、第359页、第360页、第361页、第79页、第80页、第84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或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发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间签署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各方权利义务、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预计负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关联交易或对外担保;说明赣州能之光已承担的新材料产业园收购义务对应的园区/厂房购买时间、价格、定价依据、收购资金来源等;结合赣州能之光资产负债结构说明是否具有对协议约定剩余资产收购责任的支付能力,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大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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