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奇致激光:发行人控制条线股权结构、表决权差异及控制权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02-07 · 终止

公司名称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奇致激光
审核编号
83286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3页-第2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开曼新氧采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原因、设置过程及特别表决权安排数量合理性;列明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持有资格、可参与表决事项、锁定及转让限制、转换情形、实施期限、失效事由、中小股东保护及纠纷解决机制;结合该等安排说明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满足开曼新氧注册地及上市地监管要求、发行人直接股东层面是否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金星能否保持对开曼新氧和发行人的控制权稳定、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稳定有效,并评估特别表决权丧失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及风险揭示;(2)说明发行人控制条线曾存在的信托持股架构拆除前后结构、信托协议解除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责任或潜在协议义务、是否影响实际控制人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拆除是否合法合规并符合境内税收规定;(3)说明报告期内彭国红出让控制权原因、收购过程合法合规性、是否满足北交所经营稳定性要求,以及彭国红及其关联企业是否存在规避实际控制人限售、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监管核查要求。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