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丽宫股份:生产经营资质及食品安全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5-01-24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围绕经营资质合规性说明:(1)结合业务实质、主营业务涉及领域、主要产品功能用途、销售对象、认证情况及食品和药品两类产品管理政策、机构和范围,说明产品是否涉及药品原料,如有则补充披露产品类别和经营情况,并说明行业分类是否准确,是否具备研发、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资质和条件;(2)结合经营范围、业务领域、月饼、预制菜、陈皮酒等其他业务的监管政策要求及生产、销售资质取得情况,说明拓展其他业务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生产经营是否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3)说明是否已取得生产经营业务必需的全部许可、资质、认证、备案并按资质要求开展业务。交易所还要求围绕食品安全合规性说明:(1)结合原材料及产品特性、加工工艺,说明原料采购及产品生产、流转过程中的质量及食品安全把控措施,生产经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规定;(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产生退换货、消费者纠纷、被行政处罚,如存在则列示背景、次数、产品数量、金额、处理过程及结果,是否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对经营影响,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3)说明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质量规范,与主要客户之间产品质量责任分摊安排,以及产品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性;(4)结合对物流提供商、供应商、经销商的管理要求、筛选及控制措施,说明是否可有效保证食品安全,报告期内主要物流提供商、供应商、经销商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是否因食品安全导致行政处罚或诉讼纠纷;(5)说明临期、过期产品处置措施,报告期内每年处理或低价销售过期产品数量及金额,是否存在将过期、即将过期产品重新包装、重新销售;(6)说明微生物、重金属和农药残留是否符合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