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丽宫股份:业务独立性、关联交易真实公允性及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核查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5-01-24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以股权结构图列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制的业务板块并说明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其他业务板块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共享采购销售渠道、协同获取订单、单方或相互让渡商业机会、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或通过特殊安排调节业绩,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风险,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如是则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2)说明董监高、关键人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处任职经历,是否从关联企业领取薪资或报销款,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人员、业务、技术、客户及供应商、购销渠道、主要股东等方面分开情况,是否存在共用人员、技术、生产厂房、生产设备或合署办公,并结合关联交易说明是否具有业务独立性;(3)说明各类关联采购必要性、合理性,2021年前通过丽宫农业代采新会陈皮原料及2021年后改为直接采购的背景原因,采购模式变更前后采购成本、终端供应商变化,间接采购业务流程、实物流、资金流、单据流,穿透后终端供应商及采购单价、数量、金额,结合定价依据、市场价格、非关联方采购价格说明采购价格公允性;(4)说明各类关联销售必要性、合理性,丽宫国际酒店采购发行人产品用途及结转、库存情况,结合定价依据、非关联方销售价格说明关联销售公允性;(5)说明报告期内注销关联企业、转让关联方股权的背景、原因、对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及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说明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披露是否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