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春晖仪表:发行人与第一大股东春晖智控的关系及独立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7-30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春晖仪表
审核编号
871108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4页、第5页、第6页、第7页、第8页、第82页、第83页、第84页、第85页、第86页;第10页、第11页、第87页、第8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结合与春晖智控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人员流动,以及春晖智控派驻董事、高管情况,说明公司经营是否独立于春晖智控,是否受制于春晖智控计划安排,未将春晖智控及杨广宇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或一致行动人的依据是否充分;(2)说明“春晖”系列商标是否与春晖智控及其关联方共用,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是否主要来自春晖智控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与BE合作是否与春晖智控及其关联方有关,核心技术及客户资源是否依赖春晖智控;(3)说明双方在办公场地、人员、业务、技术、品牌、销售渠道、资金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利益输送;(4)补充披露春晖智控、实际控制人控制或重大影响企业及相关上市/公众公司关联方认定差异,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如何防范利益输送;(5)说明发行人与春晖智控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客户或供应商重叠、同业竞争,是否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相关企业,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或仅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不同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以及上下游业务对独立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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