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安瑞升:第四轮问询:创新特征进一步核查及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补充说明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证券发行承诺、分拆上市及板块定位 · 2024-05-07 · 终止

公司名称
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瑞升
审核编号
83448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3页至第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第四轮问询要求发行人:(1)说明两项核心技术在业务中的覆盖比例,专利技术在产品和服务应用的体现,核心技术及相关资产对经营业绩的贡献情况;(2)说明大客户直供模式下采购、销售合同主要条款,是否约定合作年限,价格是否有差异,如不能持续合作的替代措施及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3)说明报告期内对管道互联互通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销售、采购情况,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是否说明同行业企业也同步采用该经营模式;(4)说明将在运营子公司控股权转让与新设、联营是否存在实质性区别,报告期内两起转让是否事前与上下游进行约定,如不转让能否获得稳定客源和气源,如不能,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开展业务能力;(5)说明出售滁州瑞通、利辛南方博能股权导致包含管道、母站等重要资产对经营模式、资产结构、利润构成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6)说明问询回复所述“专项审查会”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相关经营模式具有创新性的结论是否权威、客观、独立;(7)结合上述情况充分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创新特征、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问询函另要求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照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招股说明书准则、申请文件准则、上市规则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予以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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