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华曦达:第一大客户智慧媒体为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02-02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与智慧媒体及运营商Altice之间的交易模式,是否符合Altice同类产品采购模式,发行人与Altice同时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智慧媒体设立后不久取得Altice供应商资格、成为发行人客户并于2021年成为第一大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智慧媒体与发行人是否存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混同;(3)说明魏晶入股发行人的背景、具体情况、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利益输送;结合陈明与陈京华资金往来、智慧媒体向发行人采购占其对外采购比例、交易模式合理性,说明智慧媒体是否受陈京华实际控制,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148条的商业机会或同业经营情形;(4)说明Altice与智慧媒体、智慧媒体与发行人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差异率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智慧媒体权利义务是否与交易实质匹配;(5)说明对智慧媒体账期、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及期后回款,交易是否真实,是否虚增业绩;(6)说明关联方披露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其他类似交易模式、潜在关联方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7)说明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违规可能受到的自律监管措施,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8)说明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披露防范财务舞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独立的措施;(9)结合股权结构、董事会组成、高管安排说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10)说明是否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完整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近亲属控制企业及其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的交易和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