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集美新材:报告期内大额分红合理性及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分红、利润分配及未弥补亏损 · 2023-08-21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集美新材
审核编号
836312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24页;第386页至第388页;第5-1-16页至第5-1-1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结合报告期财务数据说明现金分红2,652.00万元、2,121.60万元、1,600.20万元的合理性、合规性,是否与当时财务状况匹配,现金分红对财务状况、生产运营的影响,是否符合股利分配政策,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是否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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