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新威凌:共同实际控制及一致行动安排的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11-07 · 注册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条款、期限、解除条件、意见分歧解决方式等,说明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性,是否存在因陈志强与廖兴烈持股比例接近导致公司僵局的风险;同时补充披露金茂再生新材料、裕兴金属与发行人的交易往来、资产、人员、业务、客户与供应商是否重合,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上下游业务、利益冲突、利益输送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