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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股份:实际控制人认定、青岛华通控制权影响及一致行动安排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5-20 · 注册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说明:青岛华通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是否履行必备审批程序;结合股权结构和报告期生产经营决策说明认定张新生等8人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说明张春山、郭延伟、王永臣仅认定为一致行动人而非实际控制人的原因;说明青岛华通委派董事刘永年换届未通过股东大会的原因及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有效;说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国资背景股东参与定增导致持股比例接近的合理性;说明年龄偏大的实际控制人能否胜任、控制权稳定中长期安排、一致行动协议是否存在无法执行或变动风险;说明实际控制人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