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泰德股份:青岛华通超过30%控制比例、继承安排法律效力及控制权稳定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2-05-20 · 注册
公开摘要
第二轮问询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在青岛华通控制比例超过30%、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相对分散情形下,未将青岛华通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业竞争、股份限售、决策审批说明是否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要求,是否涉及控股权及变动事项需经国资机构审批或备案;结合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任职年限、职务、退休年限、股份限售说明《一致行动协议》与青岛华通不谋求控制权承诺36个月期限是否有关联,上市后减持情况下能否保障控制权和治理稳定;说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近亲属在外经营或任职企业是否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说明《补充协议》对合法继承人限缩权利、增加义务及限制继承股东资格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符合《民法典》《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