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隆基电磁:实际控制人涉及股权代持及监管相关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11-04 · 终止

公司名称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隆基电磁
审核编号
87342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3页至第4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 补充披露公司创始人钟宝申、李春安、王学卫及张承臣、赵能平在发行人的持股变化过程、目前各自主要经营领域及主要业务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历程说明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替李春安、钟宝申代持股份及其他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监管的情况;2. 补充说明李春安向张承臣、赵能平转入大额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资金性质、具体流向,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股权代持、其他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3. 结合钟宝申、李春安任职及持股情况,说明发行人与隆基股份是否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混用等情形及其对独立性的影响;4. 说明赵能平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事实、其与王晓萍进行连城数控股份交易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5. 说明赵能平协助调查石金科技二级市场交易事项的原因、具体事项、案件进展,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面临行政处罚风险,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控制权稳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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