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中设咨询:共同实际控制认定及控制权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9-30 · 注册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结合股权结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情况,补充披露将黄华华、马微、刘浪三人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2)补充披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并结合协议内容说明三人共同拥有的公司控制权能否在精选层挂牌后可预期期限内保持稳定且有效存在,说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有效措施及是否存在潜在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3)结合业务规则,说明未将黄沁、余宏、余健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