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浙伏医疗:对赌协议申报前未披露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5-20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1)补充披露对赌协议、补充协议、承诺函签订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参照特殊投资条款监管要求说明是否符合对赌协议内容、审议程序、披露要求和中介机构意见等规定,是否存在违反定向发行业务规则;(2)说明报告期内是否触发股份回购或现金补偿等对赌条款、是否实际执行、资金来源、未执行的是否需继续执行,对赌终止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替代性利益安排、其他应披未披对赌协议或抽屉协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对控制权稳定是否存在不利影响;(3)结合实际控制人亲属持股任职、马妍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报告期存在未披露股东间对赌协议等情形,说明董监高及股东构成是否对独立性和治理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揭示风险;(4)核查申报材料与公司其他已披露信息的一致性及保荐机构前期尽调勤勉尽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