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智新电子:共同控制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5-11 · 注册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适用的《共同控制协议》和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出席和表决、董事提名和任命、董事会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说明将赵庆福、李良伟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共同控制是否真实合理;说明未将赵丽芹、赵庆国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其他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密切关系的股东持股情况,如认定不准确需说明影响并更正;说明共同实际控制人发生矛盾纠纷时,《一致行动协议》纠纷解决机制是否可能导致提案权或提名权无法有效行使、如何防止僵局、是否存在未披露争议解决协议或约定;挂牌委落实阶段进一步要求说明《共同控制协议》与《一致行动协议》的差异、变化原因、是否有利于维护控制权稳定,《一致行动协议》纠纷解决机制是否会导致公司僵局、是否可操作、是否符合法规和公司制度,以及极端情况下一方在股东大会投同意票对计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