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长虹能源:商标及厂房来自关联方对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1-01-08 · 注册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由四川长虹变更为长虹集团后,发行人与四川长虹不再存在直接股权关系是否影响后续继续无偿使用相关商标;(2)被许可使用核心商标重要性、可替代性、是否与核心竞争力相关、相关产品收入占比;(3)四川长虹是否将相关商标授权其他与发行人经营类似业务企业使用;(4)四川长虹是否有转让主要商标计划或保障发行人使用权利、利益不受损失措施,是否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或四川长虹借相关许可损害发行人利益;(5)发行人租赁四川长虹厂房及货棚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及是否影响经营稳定性;并要求针对性重大事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