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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凯: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与格式准则合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信息披露、保密及豁免披露 · 2020-12-11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是否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相同或相似的可比公众公司,未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的要求;并要求分析并补充披露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及主要财务数据等方面的比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