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翰博高新: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06-30 · 注册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完善并补充披露股权结构图并穿透至实际控制人;结合公司章程、协议安排、股东大会出席及表决、董事会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实际情况,以及王立静、史玲与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关系、任职、持股比例等,说明未认定王立静、史玲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补充披露王立静、史玲及其近亲属对外投资或任职企业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投资、控制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构成竞争关系,是否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同业竞争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