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三友科技:问题1:内控制度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0-06-29 · 注册

公司名称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三友科技
审核编号
83447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页、第2页、第3页、第6页、第8页、第9页、第10页、第14页、第15页、第16页、第17页、第1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审议及回避程序的具体事项及补充审议或确认情况;(2)实际控制人占用发行人资金的原因、用途、资金占用方式、清偿及利息支付、整改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对生产经营影响;(3)资金占用未经审议、未及时披露的原因,资金账户管理审批制度、防止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的制度措施是否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是否有效;(4)郑美芳职务、贷款转入其个人账户的原因和必要性、资金流向、是否体外循环或关联方资金占用;(5)是否存在其他贷款使用不规范或个人账户收付款,资金管理制度是否有缺陷,是否整改;(6)贷款使用是否合法合规,使用个人账户是否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7)财务人员与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关系,财务独立性及财务内控执行有效性;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规范运行、重大违法违规、监管处罚风险、未披露财务内控不规范、治理和独立性瑕疵及发行障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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