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泓毅股份:首轮其他问题中的同业竞争核查及避免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6-05-0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说明是否简单依据客户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作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不同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如存在同业竞争,需结合收入、利润占比说明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并说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避免同业竞争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所有措施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相关措施及安排是否有效、可持续;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说明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是否已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