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朗信电气: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2024年定向发行中控股股东等与投资机构约定特殊投资条款,包括股份回购、优先受让权及随售权、最优惠条款等,需关注股权清晰、特殊股东权利解除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4-10 · 注册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情况,已在2014年和2016年依法解除,除已披露的股权代持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情况。2024年11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银轮股份与华文清能基金、张家港暨阳创投、宁波隆华创投、安徽基石基金、张家港沙洲湖创投、马鞍山江东产业基金、张家港金创一号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股份回购条款;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与投资人签署含优先受让权及随售权、最优惠条款的补充协议。股份回购条款自公司成功向北交所提交上市材料申请之日起终止且自始无效,但特定未上市、终止审核、不予注册、撤回申请等情形下可恢复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