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尚研科技:发行人与深创投、佛山红土相关增资协议中曾存在股权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创始股东回购条款存在恢复效力及触发回购义务的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4-10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尚研科技
审核编号
87459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页、第1-1-35页;第5-1-1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1年8月深创投、佛山红土入股公司时签署的增资合同书中存在股权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2024年4月相关各方签署终止协议,将回购义务责任主体变更为卢高锋、高建雄和游建强,并约定特殊投资条款在公司递交新三板挂牌申请前一日自动终止;如公司新三板挂牌不成功、挂牌后非因合格首次公开发行原因主动终止挂牌,或公司新三板挂牌成功但未能于2025年12月20日前递交合格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或最终合格首次公开发行不成功,则创始股东回购条款自动恢复效力。2025年5月相关各方签署补充协议,除调整后的创始股东回购条款外,其他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均自始无效。招股说明书测算,如以2025年12月31日为回购触发时点,创始股东需承担的回购股份金额为5,165.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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