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道科技:注册稿阶段仍需关注历史股权代持、特殊投资条款解除及现行投资方转让便利条款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控制权稳定及投资者权益。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3-30 · 注册

公司名称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道科技
审核编号
87420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8页至第1-1-42页、第5-1-2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子公司历史上曾经存在股权代持事项且均已解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清晰,全体股东所持股份均为真实持有。公司挂牌前存在《B轮股东协议》及《A轮补充协议》项下特殊投资条款,其中《A轮补充协议》涉及实际控制人附条件回购,已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补充协议终止,股权赎回权及其他投资方特别权利自始无效且不恢复;现行有效的《B轮股东协议》条款主要为投资方转让股权便利性条款。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华睿沣收、头雁创投、杭州元璟之间曾经约定的上市对赌及回购条款、其他投资方特别权利等条款已全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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