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龙鑫智能: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需关注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利益输送及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3-20 · 注册

公司名称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龙鑫智能
审核编号
8745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2页、第1-1-194页至第1-1-196页、第5-1-21页至第5-1-22页、第5-1-2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资金拆出包括莫铭伟2022年38.74万元、66.26万元,骆凤2022年20.00万元,金桂华2023年230.88万元,莫龙兴2023年230.88万元,莫铭伟2023年1,938.24万元。文件披露相关款项均已归还,并说明具备客观真实背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不存在资产被转移或为其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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