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铁近科技:发行人历史融资中存在估值调整协议等投资者保护条款,需关注发行人是否承担义务、特殊权利是否终止及是否影响本次发行上市。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6-08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铁近科技
审核编号
87481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4页至第1-1-55页、第5-1-23页至第5-1-24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5月,龙驹创联与公司及陈志强、吴雄等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回购权、委派董事、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优先清算权等特殊股东权利;2019年10月,创迅投资与陈志强、朱秦叶等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回购权、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董事选派等特殊投资条款。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不是估值调整协议的义务承担主体,相关协议不存在限制未来发行融资价格或发行对象、无需内部决策直接派驻董事或董事一票否决、强制权益分派、与市值挂钩、导致控制权变化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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