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博韬合纤:发行人申报前新增股东、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及特殊投资条款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利益输送或影响发行上市的股东特殊权利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1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新增连云港博韬、中荆产投、十堰新动能、连云港金桥、高远投资、湖北泽明、优选二号、番禺品高、襄阳高谦、世盛管理、世茂管理等股东。世盛管理、世茂管理为员工持股平台,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传世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相关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骨干员工。2024年6月增资时,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为20元/股,员工持股平台入股价格为8.25元/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8名机构投资者曾约定股权回售、优先购买权、共售权、反摊薄、清盘补偿、最惠权利、知情权等特殊权利条款;后续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回购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涉及发行人承担义务的其他特殊权利条款已终止,涉及实际控制人承担义务的部分特殊权利条款将在北交所申报前一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