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隆源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曾签署含回购条款的特殊投资约定,需关注其是否已终止、是否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或影响同股同权。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3-02 · 注册

公司名称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隆源股份
审核编号
87454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第1-1-47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2年6月,林国栋、佳隆控股、宁波隆钰、宁波羌红、任忠平共同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在隆源股份未完成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宁波羌红申请退出、宁波羌红或任忠平违反声明保证等情形下,由林国栋或其指定第三人回购宁波羌红所持公司股份,并约定回购款计算方式。原约定回购条款在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上市申请材料之日起终止,但若上市申请未被受理、主动撤回或被否等情形,回购条款自行恢复效力。2023年11月,各方签署《补充协议》,将相关条款修改为回购条款在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正式报送上市申请材料之日起终止,与前述条款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同时消灭,前述回购条款自始无效且不可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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