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恒泰:发行人存在历史股权代持还原、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安排及外部投资者特殊投资条款调整事项,需要关注股权清晰、激励安排合规及对赌条款状态。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2-25 · 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温州泽盛设立时周利益曾代蔡钽持有合伙份额,蔡钽投资金额20万元,2023年5月9日通过入伙决议、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还原。公司通过嘉兴力权、嘉兴熙宏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合计持有发行人3.65%股份,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员工,相关股权激励对应份额已授予完成,不存在未授予预留份额或纠纷、潜在纠纷。外部投资者入股时曾约定股权回购权及知情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最惠国待遇等特殊条款,2024年3月删除或终止部分特殊条款,2024年12月及2025年3月对股权回购条款递交上市申请材料截止时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