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立思特: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李江澎提供担保的形式性内控不规范情形,需关注是否构成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2-13 · 中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李江澎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期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担保金额63.20万元。该事项源于公司拟购买奔驰S400L车辆,车辆所有权登记在公司名下,但常州之星以个人办理分期贷款可有优惠为由,引导李江澎办理个人信用卡贷款,李江澎作为借款人向银行借款用于支付车辆尾款,公司为借款及利息提供保证和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