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富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少量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异地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2-03 · 通过

公司名称
安徽新富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富科技
审核编号
8738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0至1-1-171页;第5-1-29至5-1-30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境内主体在职员工1,194人,社会保险缴纳人数1,183人,缴纳比例99.08%,未缴纳11人;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1,184人,缴纳比例99.16%,未缴纳10人。未缴纳原因包括退休返聘无需缴纳及新入职员工暂未缴纳。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满足个别员工异地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要,存在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为2名员工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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