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远大健科:报告期内公司个别月份劳务派遣用工占比曾超过10%,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6-05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远大健科
审核编号
87423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8页至第1-1-119页;第1-1-344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类型及用工特点,部分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岗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曾因订单高峰期用工紧张且短期招工困难等原因阶段性相对集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导致个别月份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数比例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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