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水三立:三立有限历史出资过程中存在实物出资未经评估、以向公司借款出资、以实际属于公司资产的无形资产或软件著作权出资等瑕疵及其规范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1-29 · 中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三立有限设立及历次增资中存在多项历史出资问题:1999年设立时实物出资应评估而未经评估;2001年增资中,部分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三立有限借款,实物出资应评估而未经评估,李兵以“自动称重包装生产线系统”无形资产作价55.60万元出资但该资产实际属于公司资产且未履行评估程序;2002年增资中实物出资未经评估,李静、李兵以“粉磨站DCS控制系统”作价119.40万元出资但该资产实际属于公司资产且未履行评估程序;2004年增资中部分货币出资来源于公司借款,实物出资未经评估,李静、李兵以“防汛指挥信息系统”作价197万元出资但该无形资产实际属于公司资产;2011年增资中,部分货币出资款来源于公司借款,李静、李兵、任传胜以公司享有的软件著作权“三立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的大坝安全自动监控系统V1.0”作价600万元出资;2014年增资中,李静、李兵、任传胜合计482.40万元货币出资款系向三立有限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