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芬尼股份:共同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申报前新增股东及历史间接股东代持事项的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1-27 · 中止

公司名称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芬尼股份
审核编号
87478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38-47页;法律意见书第13-14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初张利、宗毅为共同控股股东;张达威系张利之子,于2024年10月12日入职公司子公司并参与经营管理,宗毅、张利、张达威于2024年12月16日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公司认定自2024年10月12日起张达威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利、宗毅、张达威合计可控制公司56.44%股份。公司历史沿革中已退出股东芬尼投资曾存在间接股东代持情形,截至公司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之日,股份代持情形已依法依规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