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易事达: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6-01-26 · 中止

公司名称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易事达
审核编号
8748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2页至第1-1-113页;第1-1-55页;第5-1-19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况,各期期末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分别为26.56%、18.18%、4.38%和1.45%。劳务派遣员工均由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公司提供,且均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公司披露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正在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不超过用工总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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