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易事达: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因民事诉讼导致资金冻结及若干已结案诉讼事项,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诉讼仲裁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6-01-26 · 中止

公司名称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易事达
审核编号
8748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06页;第1-1-272页;第5-1-18页至第5-1-19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3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中被冻结资金1,970.35万元,主要系公司与盛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项目移交、工程结算问题发生争议,被其提起民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款项已解除冻结。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中冻结资金93.70万元,主要系公司与广东金麦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诉讼,相关款项被冻结;公司已胜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款项已解除冻结。招股说明书还披露,申报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未决诉讼已结案,包括广州联诚照明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纠纷撤回起诉、广东金麦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保全解除、凌胜达环保科技相关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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