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奉天电子:2022年定向发行及股票期权行权过程中存在股份代持,且相关股份代持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05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过程中,吴海锋与吴红梅、刘祥国与吴海锋、薛圣立与罗德生、梁庆春与朱恒和之间存在代持关系,涉及代持股份合计12.8万股,占总股本0.12%。代持双方未签署代持协议或其他可证明代持关系的书面文件,部分代持系因认购或行权资金紧张、被代持人不属于定向发行对象或未被列入激励对象等原因形成。2025年1月15日,全国股转公司因公司2022年自办发行期间相关人员代他人持有公司股票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奉天电子及吴海锋、薛圣立、刘祥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