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尚航科技:发行人申报前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并存在广州蓝云筹备挂牌前未完全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广州鸿云不属于按《6号指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等披露事项,需关注员工持股平台设置、决策程序、锁定和权益流转安排的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1-1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尚航科技
审核编号
87337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7至1-1-55页、第5-1-1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2015年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广州蓝云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主体,相关份额转让价格低于同期公允价值构成股权激励并确认股份支付。公司筹备本次挂牌前,广州蓝云未完全按照《6号指引》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公司已根据《6号指引》要求对广州蓝云合伙人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并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广州鸿云由公司员工设立并受让广州动景股份,但其设立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招股说明书认定广州鸿云不属于按照《6号指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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