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犇星新材:洪湖一泰就二乙酯相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侵权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等提起诉讼,诉讼金额为1.60亿元,案件尚待裁决。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6-01-14 · 中止

公司名称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犇星新材
审核编号
8747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28页至第1-1-29页、第1-1-293页至第1-1-294页;法律意见书第5-1-2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5年3月25日,洪湖一泰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发行人及子公司大闰化学、湖北省缘达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方某、魏某列为共同被告,案号为(2025)鄂01知民初173号。诉讼请求包括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及允许他人使用原告商业秘密并销毁商业秘密载体及生产设备,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人民币16,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案已正式立案并进入审理阶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6月至10月间组织多次开庭举证和质证,并于2025年11月组织庭审,事实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均已完成,尚待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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