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大海天:2007年浙大科技园向吕德水转让发行人前身10%股权存在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6-05 · 通过
公开摘要
2007年6月19日,浙大科技园与吕德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万元,按浙大控股及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的参考评估价格10.5万元转让给吕德水。浙大科技园出具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的收据,双方确认转让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未对转让效力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