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钜芯科技:发行人曾因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入生产收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后被认定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而不予行政处罚。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5-12-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3年12月5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向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林清毅分别出具皖池环罚告[2023]30号、31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载明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9月26日发现公司电镀工序中的1条挂镀生产线及回流焊工艺存在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该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拟对公司罚款260,000元、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林清毅罚款60,000元。2024年4月29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皖池环不罚[2024]4号、5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公司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对公司及林清毅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