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达通:发行人由五名自然人共同控制,实际控制人认定及一致行动安排的稳定性、可操作性构成核心公司治理法律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2-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焕忠、徐鸣、徐义雄、陈培源、陈培滋合计持有发行人82.10%股份,其中陈焕忠任董事长、总裁,徐鸣任副董事长,徐义雄、陈培滋任副总裁,陈培源任资产管理部经理。五人于2017年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并于2024年5月28日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申请挂牌及正式挂牌期间、以及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并约定意见分歧时的决策机制。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