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钛股份:控股股东金达集团曾因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问题受到行政处罚,需判断对发行人控制权及发行上市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2-05 · 中止
公开摘要
2022年3月28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因金达集团项目存在“未验先投”“未批先建”情形,作出“朝环罚决字[2022]11号”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行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因金达集团配合调查并主动改正,一期项目停止生产、二期项目停止建设,主管部门对“未验先投”罚款20万元,对“未批先建”罚款4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