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江天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莱珀、北京善晟股权并注销相关主体,涉及收购定价、债务及人员处置、是否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合规性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2-04 · 注册
公开摘要
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前身江天有限于2021年1月、2021年6月分别收购上海莱珀100%股权、北京善晟100%股权。收购前,上海莱珀实质上由实际控制人滕琪100%持有,作为贸易商向供应商采购薄膜材料、纸类材料、烫印材料等标签印刷产品原材料再转销给江天有限;北京善晟亦由滕琪100%持有,主要向供应商集中采购油墨后转销给江天有限。收购完成后,上海莱珀相关业务全部终止并于2021年9月注销,北京善晟相关业务全部终止并于2021年11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