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亚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集团范围内票据背书流转不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使用不规范情形,涉及《票据法》第十条项下真实交易背景要求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5-12-0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但为提高票据使用效率,公司存在集团范围内票据使用不规范情形:持有到期时间较长票据的公司将在手票据背书予有实际支付需求的公司,该环节票据背书转让不具有真实交易背景;转入主体收票后向供应商背书转出,用于支付设备和原材料采购款,最终使用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公司披露不存在通过票据背书转让进行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