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精创电气:发行人设立美国精创、英国精创及对美国精创增资曾未办理发改备案,美国精创对巴西精创再投资曾未履行再投资报告手续。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5-11-04 · 注册
公开摘要
公司设立美国精创、英国精创及对美国精创增资未依据当时有效规定办理发改备案;美国精创于2019年5月设立巴西精创并于2019年11月对其增资,曾未履行境外再投资报告手续。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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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美国精创、英国精创及对美国精创增资未依据当时有效规定办理发改备案;美国精创于2019年5月设立巴西精创并于2019年11月对其增资,曾未履行境外再投资报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