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凯英: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拆入及实际控制人垫付资金,需关注关联交易公允性、决策程序、独立性及资金占用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09-22 · 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存在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担保、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方资金拆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受让专利商标等关联交易。资金拆借方面,泰凯英香港、泰凯英澳大利亚历史上向泰凯英控股拆入启动资金,泰凯英澳大利亚已于2022年1月归还全部本金,泰凯英香港于2022年12月底前归还完毕;实际控制人郭永芳曾为公司部分人员垫付上年度奖金,并曾代公司向供应商垫付履行保证金100万元,该保证金于2021年12月退回郭永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