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盛富莱:发行人历次增资中存在对赌协议、业绩承诺、回购权及发行人承担回购或担保义务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相关安排是否彻底解除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8-29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5年郑茜增资协议约定若盛富莱有限2018年底未能IPO上市,郑茜有权退股并要求返还出资及利息。2020年湖南高创投、无锡惠开海特、深圳兴平壹号投资时,相关协议包含业绩承诺、股份回购、上市进程承诺等特殊权利,部分条款曾涉及盛富莱承担回购义务、连带担保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