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阳光精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转贷、票据找零、大票换小票、票据置换现金及现金坐支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银行违约责任、监管处罚及内控制度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5-08-15 · 终止

公司名称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阳光精机
审核编号
87332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9页至第1-1-80页、第1-1-188页至第1-1-19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度,公司通过供应商无锡市隆盛轴承有限公司转贷取得银行贷款共900.00万元,截至2021年11月转贷所涉银行贷款均已归还完毕,发行人与贷款银行未因上述转贷行为产生诉讼或纠纷,自2021年12月至今未再发生转贷。报告期内票据使用不规范包括票据找零、大票换小票或现金、以票据置换现金;票据找零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大票换小票和票据置换现金不具有真实业务背景,相关票据均已到期兑付,不存在潜在利益纠纷。报告期内还存在现金坐支,主要用于支付员工备用金、报销款和零星采购,集中于2020年至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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